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1月14日开始,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bjtcc.org.cn/认定体检要求);
4.申请人具有北京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京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可凭 “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师资格以及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8.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笔试工作安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学院分别负责笔试与面试的考务组织和有关考务工作的落实。目前我市笔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
(一)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
(二)笔试考试地点:考点高校在校生原则上分配到本校考试,其他考生随机分配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说明: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9:00—17日16:00。
(二)详细步骤:
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
登录后,考生需要进行注册。要求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2.填报个人信息
完成注册后,考生须阅读考试承诺,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学校名称填写全称,不要用简称),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上传个人照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笔试报考
本次考试北京市只设置一个考区。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每个报考类别对应着不同的科目数,请考生认真选择科目,避免漏报。类别和考试科目请参考“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5.等待审核
(1)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3:00—18日11:00,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2)请考生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使用注册号登录网报系统,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后,还需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处于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将被视为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一律不能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6.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24:00。
(2)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1年3月8日—3月13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1年 4月 15日,届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址:http://ntce.neea.edu.cn
查询考试成绩。
六、笔试成绩复核
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点击公告栏中《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通知》查询具体要求。
七、考试费用及低保退费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19〕481号),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人科(其中40元/人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人科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费)。
(2)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部分,在报名后统一现场提交申请办理退费。请在2021年3月25日13:30-16:00,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审核办理。
八、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九、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所有考生应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做好健康监测与防护。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出示相关材料和登记,具备疫情防控相关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十、报名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58803690、010-58803688、010-89193989转7(报名期间8:30—11:30,13:30—17:00)
十一、其他事项
1.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中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缴纳费用。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及缴费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面试、资格认定及免试政策等事宜请咨询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网: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bjtcc.org.cn),咨询电话:82089117。
3.考生可以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期间适用。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审发:陈晓红